对于fraud and misrepresentaiton的一些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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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无聊细读了一下移民局关于fraud and misrepresentation的条文 uscis.gov

给挂靠过的大家提供点思路, 要证明你挂靠的经历触发fraud and misrep 最终导致 inadmissible,需要以下几点, 缺一不可.
1. Procuring a benefit under the INA -> 你正在寻求转换身份 (除非你挂靠之后就离开了美国,否则大多数留在美国的同学都触发了这条)
2. False Representation -> 你提供了虚假的信息, 并且该信息在政府手上. (这个几乎是所有留在美国的同学也触发了)
3. Willfulness -> 你是否自愿提供了挂靠的信息, 或者说你不知道你那曾经上过班的地方是一家挂靠公司. (我看到地理的数据点有一部分人是拿了这点去argue的,说自己当时并不知道自己参加的是皮包公司. 或者说当下并不知情)
4. Materiality (Relevancy) -> 括弧内的英语翻译是我自己的理解. 挂靠的本质是避免 out of status. 地里的各位都是opt/stem opt/h1b 期间的挂靠. 如果把你挂靠的经历挖掉之后, 从你积累满了失业期 (opt - 90天, stem opt - 旧规额外30天,新规额外90天, h1b - 60天) 之后的第一天开始算,你就是out of status了. 回到materiality 这点上, 在对于地理挂靠过的同学, 最终我们要问的是 out of status 这件事会不会对你转换身份产生关键性的影响. 我们可以看看移民局对于out of status 的解读以及怎么会导致你inadmissible. uscis.gov 基本上这里分三个阶段.
4.1 out of status 小于180天 - 恭喜你, 无论你是转换成绿卡(婚绿), 还是h1b (境外激活), 都有合法途径且可以争取.
如果你是婚绿, 这个会被无条件原谅, 如果你是eb-1/2/3/4 绿, 根据 245 (k) exemption, 你依然是admissible. 比较tricky的情况是你的挂靠发生在opt/stem opt期间, 且小于180天, 但是你之后拿到了h1b签证, 并且现在在等待绿卡. 我相信地理很多同学是这种状况. 这个请你咨询律师.
你这个时候还是admissible. 假如当时挂靠没有被撞到, 转换身份成功了, 你也可以argue 无论你是否有挂靠, 你当时是admissible的.
4.2 out of status 大于180天且小于一年 - 如果你是婚绿, 你必须填 i-601A (如果是挂靠的话, 就要填 i-601). 其他签证需要归国三年之后才能转换. 假设你之后通过配偶拿到了绿卡或者职绿, 之后被翻出来查实的话, 移民局可以秋后算账指责你当下拿到的绿卡并不是正当得来的, 从而给你发nta并且让你上移民法庭.
4.3 out of status 大于一年 - 这个时候你就是illegal了. 理论来说你, 如果你离开了美国, 你并不可以再进入美国. 如果你想申请绿卡, 你只可以通过和公民结婚这条路.
5. Made to a U.S Gov' official - 一般上交过到sevis, 这就做实了.

最后的最后, 大家选择律师的时候, 尽量给律师讲清楚自己的情况并提供准确的文件. 这样律师才能发挥最大的作用. 否则, 律师只会给你讲一个非常general 的解决办法. 这样你可能就白白浪费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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