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要为了项目很有意思的startup毁约谷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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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目前为止工作了一年,前段时间面了谷歌和一家startup,两家都给了offer。

因为HR催得急加上一些周围的人的影响受不了了,就一着急签了谷歌,但是签完了之后又对这个startup是怎么回事有了更多的了解,所以本来不纠结的事情反而纠结了。

这两家都在湾区。

两家的好处和坏处分别如下:

谷歌的好处有:
  • 在简历上能加分。
  • 据说有了谷歌经历之后跳到其它地方都更容易,而且回国的话对谷歌的认可度也高。
  • 稳定,可能不容易遇到H1B转换之类的问题?
  • 谷歌云平台的增长势头貌似不错。
不甚好的地方:
  • 虽然安稳一些而且待遇不差,但是由于工作内容与之前有些区别,可能会感觉像螺丝钉,工作的成就感比起现在的地方也许并没有太大的区别。
  • 不知道怎么和现在的雇主解释离职的事,总不能说是为了钱而跳槽的吧(虽然有一部分是。)


那家startup的好处:
  • 项目有可能能做成phd阶段的研究内容的延续,能够感觉更像一个software engineer + research scientist,而不只普通地搬砖。
    我对于这其中的区别有直观感受:现在工作的地方有几个researcher,他们都有能够独当一面的独家技术,解决的都是只有他们亲自上阵才能解决的问题。公司的产品和技术进行展出时,就是他们在台上主讲。相当威风!
    很向往成为他们那样的人。 感觉去这个小startup就能向他们那样的人靠近一点。
    可能也只有成为这样的人,在35岁、40岁之后,才不容易被替代吧?
  • 接上,如果做得好,可能能产出论文。
  • 这家startup及其所在领域的增长势头貌似不错。
  • 据说从这家startup跳出去FLAG的人有能拿T5/E5这个级别的offer的,所以个人在其中应该也能与在大厂中有同样的进步速度,在几年内达成T4 -> T5的进化。

不甚好的地方:
  • 可能名气不是那么高。
  • 因为是startup所以不稳定?

还有一个要考虑的因素:
因为已经签了谷歌,所以如果想去另一家就要毁约
自己本身不太能承受毁约带来的良心谴责,所以有点不敢。就如W大的文章中写的那样:
最后,无论如何,接受offer然后再反悔都不是什么值得提倡的事情,你应该在深思熟虑之后再做决定,反悔不是不可以,但是应该是迫不得已的举措。从做人做事的角度来看,经常做一些损人品的事情,弄不好将来有自食其果的时候。另外,公司和求职者并不处于平等状态,尤其是外籍员工,需要h1b签证和绿卡,更是低公司不止一头。一般情况下,公司不会拿自己的reputation开玩笑,在你开始工作之前毁约的公司非常少见,但是如果公司真要做的话,玩了一百个人,后面很快有另外一百个新人上来,而你去玩公司的话,不用100个,玩上两三个可能就很惨了,就算眼下暂时没事,将来也很难说是否正好碰上。

(一种真正迫不得已的情况就是H1B transfer失败或是当前公司不放人吧… 要是真的因为这些非主观的原因毁了offer倒省去了这些烦心事了。)
问过HR毁约的后果为何,他说:"你不会被列入黑名单,但是你下次再来面试就得要好好解释为什么接受了又反悔。这样看起来很不professional。所有后果仅仅作用于你一人身上;不会影响你现公司的同事,也不会影响你同校的同学。"
HR也是很鼓励追求自己内心真正所想而不是被“别人怎么看”而牵着走的。所以感觉可能毁约了也能理解。

翻了quora、blind上的许多帖子,说能毁与不能毁的都有。

所以能不能毁呢?

今天这个境况,是因为一些事情早在几个月前没有防微杜渐,一点一点累积起来的。早点预知,就不会落得今天这样。现在发到这里,恐怕要让大家见笑了。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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