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pt 失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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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ehua9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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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从七月份开始找工作,12月份毕业,Opt已经递交申请,填的预估上班时间是12月28号,因为当时有高通的电面,自我感觉还不错,以为也许早点上班比较好,所以选择这个时间,当时家里老婆还反对,说最好晚点申请,但是我当时比较自信高通面试结果,怕太晚高通无法等入职时间,结果上个星期三个高通职务on-site 全拒了,其中一个等了三个星期才告诉我拒,顿时感觉非常失望,其他投的公司基本也拒了,算起来前前后后也投了一百多个职务,内推也找了不少,但是都没下文,眼看着现在马上十一月份,不由的非常担心12月份马上进入假期,如果到时候还没有合适的工作机会的话,时间会非常紧张,尤其Opt的失业期是不是会从12月28号算起,到90天后3月28号就会身份自动作废呢?刚有朋友说可以加上60天的grace period, 但我在移民局的网上没有查到相关的政策的,只看到第一次申请opt的允许的失业期就是90天,没有包括60天的grace period, 不知道群里对于这些比较了解的人能否赐教具体规定呢?
而且听说有人毕业后花了一年找工作才找到,我也希望自己能有更多的时间找,暂时没有回国的打算,女儿在美国上学,为了她也想还是尽量多努力一下,但是今年形势尤其不好,自己的家人都还指望着自己,感觉压力非常大,请问下是如何能够争取更多的时间找工作而不违反规定呢?楼主真的是不知道如何做,希望大家能解答下,是必须要重新读学位吗?我已经年龄很大,为读博可以说欠债累累,老婆也等我多年,不大可能再去读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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