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病成医】RFE response经验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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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楼主的RFE response终于提交上去了,默默祈祷赶快通过~~

先感叹一下楼主这段时间跌宕起伏的状态:文科专业唯一一抽,抽签前三个月不敢进行任何靠运气耗人品的活动,侥幸中签,没高兴两天就被RFE···

好了说正事儿~~楼主因为自己有且仅有一次机会抽H-1B,不敢有任何闪失,所以做了很多功课,包括且不仅限于:一亩三分地各位大神的帖子,地里同学们的经验分享,USCIS网站,USCIS发布的final rule (名字都很长,不写了,有关于H-1B 换工作的grace period的,还有CAP结束之后如果收到拒件有60天离境的),AAO的判例,还有一些法律书籍《Business Immigration Law & Practice》等。

首先要声明,楼主不是律师(虽然经常去问我律师我对看到的一些内容的理解对不对),所以对这些的解读都只能作为“纸上谈兵”,因为大家也知道,很多移民局没有明确规定某种情况的案子也有的时候批准了(比如地里有很多同学讨论H-1B中签了之后pending期间能不能换雇主,楼主查过很多材料都没有写是否可行,然后地里有同学的确成功带着pending 的H-1B换了雇主),所以楼主能提供的只是“理论上”讲的一些信息~~

我的RFE是SO,所以主要说一下这个方面~~

SO, 就是specialty occupation,基本是最常见也最烦人的类别了,质疑这个岗位的工作复杂度不需要一个本科生就可以做,因为H-1B要求工作岗位的复杂性必须要求"a body of specialized knowledge and that requires the attainment of a bachelor's degree"。以往OOH上写了这个岗位需要A.B.C三个专业的本科毕业生来做,那么就算做SO,如果有RFE也只需要强调OOH的规定,并强调职位要求的技能和知识非常复杂,就可以批准。而今年有一个“神逻辑”是,如果A.B.C三个专业都可以,而不是要求单独一个专业的毕业生,那么就证明它不是SO···我记得我的RFE上移民局写“a specific specialty”,把specific做成了斜体,唯恐我们不知道它的目的···简单来说,移民局要一匹马,所以我们认为只要是一匹马就符合要求,白马黑马棕马胖马瘦马高马矮马老马小马都可以,于是我们给了移民局一匹白马,然后移民局说“白马不是马”···

我的律师也说这个逻辑非常“新颖”,对这个情况需要证明的是,马其实不是你想要的东西,马代表的东西才是你想要的~~那么马能代表什么呢?代表跑的快,吃的是草料,长得比别的动物好看,还是因为肉能吃?~~转换回来就是我们要证明这个为什么要本科学历,因为岗位是复杂的,那么我们要证明岗位复杂在哪里,怎么复杂,而不是只简单地列一些duties,然后重复说“it is so complex”"the duties have to be done by an individual who has graduated with at least a bachelor's degree",然后这些个复杂的技能为什么必须通过本科的训练而得到~~

很多理科专业来论证可能没有那么难,毕竟你们有除了你们专业谁也不认识的专业名词~~比如学生物的可以说自己的本科阶段受到了在生物实验室的磨炼,知道怎么提取个什么东西,配一个什么试剂,再合成一个什么高大上的东西~~但是对文科专业就很难···比如,楼主是学传播的,工作内容要写很多东西,那么移民局可能就认为,写东西谁不会,都是从小写到大的,在本科能受到什么样的训练是非本科生难以接受到的~~那么楼主的律师和楼主讨论了一下response里阐述的内容,涉及到很细致的东西,比如楼主每个学期的每堂课都有不同的project要写,有的是关注社会热点问题,从经济政治文化到娱乐八卦都有,有的是让楼主读一本几万字的书,然后用3000字概括,根据社会背景进行书评,还有要根据不同题目对不同年龄、收入、职业的人群进行采访,根据不同媒体调性撰写不同的稿件~~所以楼主受到的训练既包含对不同的话题的掌握,又包含如何在大量的阅读而来的信息中提取重要的信息,还包含以不同的有效的传播方式提供给不同的受众~~这种多方面系统化的训练就只能在一个本科项目中进行,很难相信一个没有受过本科教育的人可以同时兼顾这些工作(没有任何歧视没有学历的人的意思···但是response里就得这么写···)悄悄说,这里当然有发挥~~具体怎么发挥,也得看我们怎么和律师沟通~~

第二个response的重点是移民局要求“有且仅有一个专业”是不是合理的~~我们可以很容易理解,一个做PR的人所具备的技能可以是从advertising, marketing, journalism, communications和PR专业来获得,这几个专业显而易见在课业的传授内容上也极为相似,但是移民局就能睁着眼睛说瞎话说一个岗位必须得是有且只有一个专业和它相对应才是SO···针对这个问题,我的律师找了两个上诉移民局成功的判例,上诉原因就是移民局认为一个岗位必须要求“某一个且仅仅为这一个专业”的毕业生才算SO而拒绝了H-1B申请,而判例里明确写出法庭认为SO并没有要求“有且仅有一个专业”,移民局officer的解读过于狭隘,所以驳回了移民局的判决,批准了H-1B申请~~(这两个判例我没有,请不要问我要,这毕竟是律师吃饭的东西,他们不会给我···)

另外一个方面是专家信,一般律师会让我们自己去尝试找和公司的行业、规模、性质相似的公司,让他们出一封信来证明他们也有这样的岗位,这个岗位都只招本科以上学历的人来担任~~对于大公司,可能相对容易,但是对于楼主的这种小公司来说,很难找到这样的公司,或者找到了公司人家也不愿意给我们出信,因为同行业同规模同性质的公司大概率都是我们的竞争对手,人家为什么要帮你···所以很多同学就转而去找自己的老师,不过这里要注意一点,教授们在学术界的成就无法等同于在工业界的成就,而移民局要的是“letters from firms or individuals in the industry”,比如楼主的教授在学术界都很厉害,然而在工业界的经验都是10年以前了,他们即使愿意帮忙他们的信也没有力度~~不过楼主很幸运,有个无敌的房东阿姨,一下子解决了两封业内的信~~我看地里很多同学说律师有合作的出专家信的机构,我也知道几个,我朋友去找过,但是找了几个都发现这些专家也都是大学教授,几乎没有业界经验,但是这些机构不会告诉你没有业界经验你即使出了钱拿这封信也没有用,所以大家在要信的时候先让这些机构把专家的简历发一份,看看有没有相关的industry经验再付钱也不迟~~

我之前在别的同学的帖子里留过言,梳理了一下RFE其他几种情况,现在在自己的帖子里也用一下,并且补充了一些内容:

2. BQ, beneficiary qualification,也是常见的类别,多出现在跨专业找工作的同学身上,比如学生物的去做了风投,要解释为什么这个雇员的资质符合这个岗位的要求~~那么需要我们帮助律师把工作内容细化,然后一一对应到自己上过的课,学习过的技能上,来证明我们是符合岗位要求的~~另一个窍门是将公司的部分业务拿出来仔细研究,看是不是有特定的需求就要求这样一个不同专业的人~~比如我刚刚说的学生物去做风投的那个同学,他就是因为这个风投公司做的是生物制药领域的投资,所以公司非常合理地需要一个学生物的人来对他们评估的项目进行把关~~

3. Employer-employee relationship,简单来说就是质疑公司和我们之间是不是有真实的雇佣关系,很多远程工作的同学或者第三方派遣的同学会遇到~~如果不是第三方派遣的工作,比如是咨询公司,本身业务性质就是要被派去给客户做项目评估,而且时间很长,那么需要证明有人来监督我工作,我一般工作都向谁报告等等问题,如果有Pay stub可以交,来证明公司有作为雇主给我发工资也是好的~~我不太了解第三方派遣公司怎么证明,不好意思···

4. Wort Site,就是质疑我们的工作地点~~有的公司不小心把办公地点写成了P.O. box,那么移民局一查发现这里没有办公楼或者办公室,那雇员怎么工作呢?所以发一个RFE要材料说明我们公司的办公地点到底在哪儿~~那么基本是公司提供一些office lease agreements,带有公司logo等标志的办公地点的照片等~~如果和上面一样由于被派到客户那里工作,那么客户的办公地点应该在最开始申请H-1B时的LCA里说明,然后提交材料证明是客户的办公地点,雇员要有多久在客户这里工作,多久会到公司工作~~

5. Maintain lawful status,是质疑之前的身份一直合法~~有的同学因为用过CPT或者OPT失业时间长于90天,或者有某次出境记录,就会被质疑是否一直保持了合法身份~~如果是CPT,请注意辩论的角度不是我为什么要用CPT去做这份工作,而是我的学习项目要求我必须用CPT去做实习和实践才能毕业,因为这样才能让移民局觉得我们不是为了留下来工作才申请CPT,而是为了好好学习,顺利毕业才去申请CPT工作~~如果是OPT失业时长,需要以往的雇主提供带有起止时间和工作内容的证明信,工作内容的必要性是因为OPT要求我们的工作必须和专业相关,如果是不相干的工作即使时间上满足条件,也可能被移民局认为这段时间并没有按照身份要求工作~~

基本也就这样了,如果楼主再想到什么会更新的~~希望我们的Approval都在路上!~~大家周末愉快!~~{:7_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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