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就告!哈佛和MIT联手状告ICE及其上司美国国土安全部,力保国际学生留美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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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ra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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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Warald写文章介绍了instant.1point3acres.cn

今天,多家媒体报道:哈佛和MIT在马萨诸塞州地区法院对ICE以及其上司美国国土安全部发起诉讼。

以下是哈佛校报 Harvard Crimson新闻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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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佛大学主页帖出了诉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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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有些公众号已经把ICE的这个规则简化为“美国要驱逐留学生”,Warald在这里先强调两点:

第一,如同UW(西雅图华大)给学生的邮件里所说:
These changes have not been published to the Federal Register and may not be final yet

第二,ICE的规定是针对今年秋季,现在还有一个多月才开学。所以,还没到生效的时候。

周一我们介绍ICE的新规定时,就指出:会有人“打官司”,打官司会申请 Injunction,也就是阻止新规则的施行,等到打完官司,如果输了,才会施行。

此次,哈佛和MIT也申请了Injunction。由于影响范围大,而且疫情特殊,相信有很高概率会被批准。

目前两所大学在Massachusetts District Court(地区法院)起诉,如果打官司输了,还可以选择去Supreme Court(最高法院)继续上诉。整个过程有可能持续很久,H4 EAD扯皮了5年多,还只是停留在地区法院的阶段呢。

如果ICE被迫直接放弃新规定,或者跟当年OPT延期似的,走公示(Public comment and review)流程并最终放弃,那官司也就不了了之了。否则,打官司扯上几年,期间新规定被禁止施行、一切照旧,然后,等官司出结果时,疫情应该早就过去了,这个新规定就失去意义了。

之前Warald写文章,多次提道“打官司”、“Injunction”、“Public Comment and Review”这些东西,很多人并没有直观的感觉,甚至有人说是“打嘴炮过过瘾、你以为你是谁、美国政府是那么容易告的吗”。

两所大学给我们演示了一下。接下来,大家瓜子、汽水、爆米花,看美国政府部门出台新规定如何被“怼”回去的大片~

今年幺蛾子很多,但是,作为一个民(扯)主(皮)的国家,美国不是总统一个人说了算。他目前能随时震(为)慑(害)大家,无非是依据《移民与国籍法》212f赋予他的以“Detrimental to the interest of the United States”这个理由来禁止外国人入境。

只要进入政府部门,颁布法规就要走流程;只要进入国会,立法就要两院扯皮。然后,我们就会看到,川皇跟当年的奥皇一样,都说了不算,无论想干啥,先美式民主、轮番扯皮再说。

最后,美国以前的确不允许国际学生完全上网课,一个学期往往最多一门甚至有网课总数的限制。ICE需要防止学生签证被以网课的形式滥用,也算是履行职责。但是,疫情期间,应该根据形势出台新规定来帮助国际学生完成学业,“不转校就赶走”的规定太没人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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