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B加急已经批准了,但配偶的H4还是received状态,请问身份是否合法的问题?

请教大家一个问题:

我和配偶是访问学者身份,J1和J2,今年11月初我们的J1和J2身份就会到期。然后我在美国这边找到了工作,学校帮忙办理了H1B签证的加急,也帮助我配偶办理了H4的签证。目前H1B签证已经approve了,并且寄过来了纸板文件,所以我可以按时去学校入职。但是我配偶只收到了I-797C,也就是notice of action,这个并不能grant immigrant status,在USCIS官网上查询状态也是case was received状态,也就是说只是收到了材料,正在排期或者办理,并不知道什么时候approve。

考虑到我配偶的J签证和身份马上就会到期的问题(不足1个月,即使算上grace period也不足2个月),请问这个I-197C的notice of action能够成为配偶合法留在美国的依据吗?如果不行,那必须得回国了吗?谢谢大家的帮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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