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暑期RA与stipend是否冲突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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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友们好,我目前是在美东wfu读全奖的硕士,暑期导师给提供了一个hourly paid的RA的校内工作,但现在对这个工作和学院的TA工作(stipend的工作)是否冲突有疑问。

具体情况是这样的:我的stipend的TA工作的起止日期是2021.08.23~2022.05.31,这十个月按照月发工资,workday系统上显示的是整十个月只有60hours的工作时长(每个月6小时,不清楚为什么系统上这样设置)。现在暑期的hourly paid RA工作是05.15开始,然后一周最多在workday报40个小时的时间。现在我的疑惑在于我是否能在5.15-5.31这期间工作并上报工作时间并且取得收入,因为一方面我不清楚stipend 的TA工作里每周的预设时长是多少(我唯一能查到的时长就是那个60hours/10months的信息),另一方面我也不清楚这个暑期的40hours的maximum是从6月开始计算还是从5月15日开始计算。我现在担心的风险是虽然我本身并没有工作超过40小时,但由于我的TAstipend 05.31才结束,所以导致两个工作加起来的时长超过了40小时,会导致签证被terminate的风险。

有没有兄弟姐妹有过类似的经验啊,具体是怎么处理的呢?是要咨询学校的international student office还是咨询学校的payroll系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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